医疗事故赔偿中的残疾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中的残疾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如何计算?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287 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 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人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因此,对于残疾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应结合上述因素计算。
答:残疾用具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而成为残疾人,因需要配 置补偿功能器具而发生的费用。所谓残疾用具包括假肢、轮椅、助 听器、假牙、假发、眼镜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