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如何进行初步审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如何进行初步审查?
申请人提交登记材料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对登记申请进行 初步审査,以便确定是否受理申请人提出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根据 《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主要从以下三 个方面进行审查:(1)是否属于登记职责范围,如登记的对象是否 是不动产,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等;(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即是否 符合《条例》第16条的规定,并根据申请事项的不同,依据不同 的具体规范进行审查;(3)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即提交的材料是否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形式要求。
此外,登记机构还应当对登记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第 一,登记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若申请人是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登记,并提交证明其关系的材料。第二,在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况 下,工作人员应当审査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登记事项是否符合《条 例》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的情形,如果申请 人不符合这些情形却单方申请登记的,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答:《物权法》明确了物权公示原则,要求物权的各种变动都必须 以一种可以公开的、能够表现这种变动的方式予以展示。同时,《物权法》第18条还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