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书诉讼参加人怎么列?
一审判决书诉讼参加人怎么列?
1。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全部诉讼参加人均分行写明。 2。当事人诉讼地位写明“原告”“被告”。反诉的写明“原告(反诉被告)” “被告(反诉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均写明“第三人”。 3。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所。
4。外国人写明国籍,无国籍人写明“无国籍”;港澳台地区的居民分别写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 5。共同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按照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内容写明。 6。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
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 7。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写明法定代理人或者指定代理人及其姓名、住所,并在姓名后括注与当事人的关系。 8。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姓名。
9。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近亲属的,近亲属姓名后括注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写明住所。 10。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写明姓名、性别及其工作人员身份。 11。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写明姓名、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及律师执业身份。
12。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写明姓名、法律服务所名称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身份。 13。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及推荐的社区、单位或有关社会团体名称。 14。
委托诉讼代理人排列顺序,近亲属或者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前,律师、法律工作者、被推荐公民在后。 15。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当事人共同委托的,可以合并写明。 其他注意事项 就上述文书样式要求,结合《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提醒注意以下事项: 1。
姓名、性别等身份事项以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为准。 2。当事人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不明确的,可以不表述。 3。当事人住所以其户籍所在地为准;离开户籍所在地有经常居住地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连续两个当事人的住所相同的,应当分别表述,不用“住所同上”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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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详情>>
问:老年人腿软,无力,发冷是咋回事?我父亲今年60岁,查出患糖尿病已有7年了,一直坚...
答: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血管和循环障碍,要控制血糖,增强心功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