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东代表诉讼的制度价值是什么?
设立股东代表诉讼的制度价值是什么?
随着我国企业逐步私营化、公司化,我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末作规定,势必给司法实践造成困难,使保护申小股东利益的立法意图的实现大打折扣。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设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似乎违背了民事权利自由处分这一民法基本原则,但是基于公司的特殊性,这一制度的设立有其理论和现实意义,公司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并不是所有的股东都能够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只能由股东会选举董事来行使公司的经营管理。
并且公司是独立法人,在股东投资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相分离,股东不能直接支配和控制公司的财产,公司所有和公司经营相分离,董事和经理人员就有可能滥用经营管理权,损害公司利益。另外,公司的小股东不参加经营管理,只有消极的等待分红的权利,大股东亦可能利用其优势地位(如前文申所述情况),侵害公司利益。
而公司利益是股东利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当公司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公司机关不能或怠于行使诉权,股东权就无保障。 因此设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有利于强化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监督,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设立股东代表诉讼制的终极目的是维护公司利益,公司是多重关系的义务主体,设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有利于保护公司资产,落实公司的社会责任。
答:在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形时,公司法接着在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详情>>
问:发烧用药后过敏该怎么办啊我家宝宝前几天发烧,烧到39度,吃了美林,还用了对乙酰氨...
答: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 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