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罪须符合哪些条件?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须符合哪些条件?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须符合以下几个 条件:1。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无论是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 化肥,还是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用生产资料, 或是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用生产资料冒充合格的农用生 产资料生产、销售的,都是故意行为,其目的都是为了非法 牟利。
2。行为人必须有下列行为之一:(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 假化肥。所谓“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是指所含的成分与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不相符合或者以非农药、非化肥、非兽药冒充 农药、化肥、兽药的。(2)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 农药、兽药、化肥、种子。
所谓“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 化肥、种子”是指因为过期、受潮、腐烂、变质等原因失去了原 有功效和使用效能,丧失了使用价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 子。(3)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 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所谓“不合格”,是指不具 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或者没有达到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
3,生产、销售伪劣、失效农用生产资料,使生产遭受较大损 失的,才构成本罪,这也是此案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
问: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会带来哪些危害?
答:盲目地过量使用化肥以及施用不合理,会带来化肥养分污染环境的问题。过量和不合理使用农药,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同时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于土壤、水体和空气中,造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