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利什么情况下受到损害时可请求对精神损害进行财产赔偿?
人身权利什么情况下受到损害时可请求对精神损害进行财产赔偿?
侵犯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一般不 会造成财产损失,但并不排除受害人因受到精神损害而影响健康, 引起医疗费和误工损失,对这种损失,加害人当然负赔偿责任。但条文中的“损失”,更主要是指精神损失,即侵权人侵犯受害人的上 述权利,即使尚未造成财产损失,受害人也可以就其人格尊严被贬损、 社会评价降低、精神痛苦等精神损害请求财产赔偿。并且依我国现 行法律,只有上述四种人身权利受到损害时,受害人方可请求对精神损害进行财产赔偿。
答: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有很多种,按照具体的行为方式和社会损害程度的不同行为人需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行为构成犯罪的(包括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 故意伤害他人身...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这调解协议可以作废吗?我老婆没签字,夫妻财产是共有的, 我老婆要上诉,想请法律高手支支招,我不相信在法律上分家,都分给女儿,儿子没份的,(就是想不通,窝囊) 问...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