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未履行的 合同如何处理?

首页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未履行的 合同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未履行的 合同如何处理?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17-03-12 14:58:03
      企业破产法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 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 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 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 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 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 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 解除合同。”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债务人的在破产程序开始前已经成立但尚未履行的合同, 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处理:(1)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 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应当按照有利于债务人财产最大 化的原则,行使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选择权。 如果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合同;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仅得以 合同不履行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管理人 行使选择权的,应当自人民法院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 个月内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 日起30日内作出答复。(2)管理人怠于行使选择权的,视为解除合同。管 理人自人民法院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 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 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好***

    2017-03-12 14:58:03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