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怎么办?
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怎么办?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三款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返还义务。但是本案中,二人并没有寻找失主,也没有上交学校或有关部门,而是打算将钱分掉,主观上有非法占有该款的恶意,客观上实施了私分以及隐藏行为,因此,对于后来钱又丢失,二人应全部赔付给失主。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所以由其监护人对此承担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二款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国法律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答:代理中的六大连带责任 a委托授权不明时本人与代理人的连带责任: 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