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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拆迁赔偿有什么?

果园拆迁赔偿有什么?
张*** | 2017-07-25 16:26:33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2017-07-25 16:26:34
  •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果园拆迁赔偿有什么?
    
      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具体的标准,果园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执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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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果园拆迁赔偿有什么?
    
      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具体的标准,果园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执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以下主要是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张*** | 2017-07-25 16:26:34 166 76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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