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享受新政策中的158天产假?
我是2015年12月单独生二胎,现在,正在休产假中,问,是否能享受新政策中的158天产假??
答: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前生育子女的夫妻,产假按原《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我省新修正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享受晚育假,但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具体规定是: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如果您的小孩是2015年12月出生的话,就不能享受产假新规。
答:可以延长,产假158天至180天。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