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胜诉权而有实体权利的案件有何实质意义?
对这样的问题有点好奇而问!烦请知识人解答!谢谢!
丧失胜诉权但有实体权利的案件最常见的就是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在诉讼中此类案件对原告而言没有实际意义,等待他的只能是败诉。在实际中,提起这类诉讼的,往往都是对法律不太了解,对自己的诉求是否超出了诉讼时效不清楚的人。不过,出现这种案件在提升公民的权利意识方面还是有积极作用的,这类案件无疑是在向社会传达这样一个信息,即国家的行政和司法资源是有限的,不能被个人无原则无限期的永久占用,怠于行使自己权利的人,必然导致法律对他的惩罚,也就是丧失胜诉权,从而督促每个人都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做权利上的睡眠者,使有关民事纠纷得以及时解决。
实质意义在于,因为实体权没有消灭,所以如果债务人在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后,主动履行了债务,那么就不能以不当得利为理由要求债权人返还。
你好. 以超过诉讼时效为例,丧失胜诉权后,除非债务人主动给付,否则就意味着实体虽未丧失,但是却无法实现.
答:肯定会受理. 关健问题是如何理解诉讼时效. 所谓的诉讼时效,简单点说,就是你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算,超过一定的时间而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在法律...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