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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旅游局:201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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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旅游局:2014年10月1日?

吴中区旅游局:2014年10月1日,我们一共8户人家带着孩子(均为小学六年级学生)二十余人,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驾车到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苏州太湖牛仔风情度假村游玩。负责给我们做导游的是度假村员工张成哲(手机:18963663285),10月2日下午4时许,我儿子余紫扬(13岁)与其同学在一名家长监护下,在度假村玩攀网,从攀网东边上去,西边下来。下来时,左手肘碰到攀网西边不应该裸露在地上的钢管导致受伤,当时我们把孩子送到上海长征医院骨科医院并住了院。到10月10日才动了手术。手肘内打上了三枚钢钉和一块钢板。手术之后,我们夫妇带着孩子每星期奔波于舟山和上海之间进行复查。孩子于2015年2月在长征医院做第二次手术,取出了里面的钢钉和钢板。这次事件,给孩子身心造成了重大伤害,给我们家庭正常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事情到现在已有一年了,到现在我儿子左手还不能正常活动。这次孩子受伤的起因是牛仔风情度假村攀网设备维护不到位,致使攀网的西边钢管裸露在外(见照片),导致我孩子受伤。事故之后,该度假村对游客受伤一事态度冷漠,事故处理态度生硬,而且无视自己的过错(到今年我们8月份去的时候,那钢管还裸露在外没有进行正确维护),直接把责任推给我们,只是给我们的所谓补偿费5千。为此,我们希望党和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到位,不应该不管商家赚味良心钱而漠视游客的生命安全。为此我们:1.强烈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度假村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该度假村进行停业整顿,并做出相应处罚。2.要求责令度假村赔偿当事人医药费中未报销的1万元(医疗单子复印件已交张成哲),陪护费(两次手术共陪护21天)4800元,家长误工费6300元(按21天计),交通费6000元,(6趟舟山至上海),营养费5000元,康复费2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30000元,共计82000元。以上所述均为事实,请为人民办实事,谢谢!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办事处:余协鹤(电话:1396720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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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2016-05-18 11:31:02
  • 此投诉经区长信箱已收悉,已会同金庭镇政府,与当事人沟通,达成初步协议,正在处理中。

    爱***

    2016-05-18 11: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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