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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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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

我于1993-1998年在北京银行工作,当时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我离职后单位开始给在职员工补缴以前的社保,我当时没有找单位提此事。2012年我再找单位提此事,单位要求的证明资料我都交齐了,但此事一直拖延到现在也没给办。我想提出劳动仲裁但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了,不是的是不是过了诉讼时效了,仲裁还受理吗?请专家或经历过类似事情的人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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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2013-02-04 16:50:12
  •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
    2.
    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金***

    2013-02-04 16:50:12

  • 2013-02-04 16:43: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你的描述来看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但是如果你能举证在此期间向单位提出过就可以起到中断时效的效果)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先申请仲裁才能向法院诉讼,如果你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
      ) 如果确实无法证明中断了时效,建议不要走这条仲裁司法程序,直接走行政程序~~。

    石***

    2013-02-04 16:43:21

  • 2013-02-04 11:38:32
  •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早就超过了诉讼时效。
    建议直接向北京市或北京银行所在地社保中心举报。

    海***

    2013-02-04 11: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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