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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违约突然中止合同对乙方要对乙方的员工进行补偿,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补偿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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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违约突然中止合同对乙方要对乙方的员工进行补偿,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补偿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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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9 14:58:24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第4章第36、37、38条就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做了特别约定,具强制效力;
    2、若你在试用期,则根据法律约定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满足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3、至于你在这里说的“劳动局罚款2000”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是完全非法的,至少中国目前没这样的法律法规支持该项罚款;
    4、根据《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是说你无法满足法定离职条件而强行离职而面临的合同违约,这可能给用人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这里的损失界定和判断是由法院来裁决和判断,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要求,劳动者可以反驳和辩诉。
    综上,如果你的合同已经完全生效,而你的离职又未满足法定离职的条件,只要对方愿意,你当然就会成为被告,毕竟合同是受国家强制保护的。
      若已经签字盖章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人类世界的秩序就会完全崩溃。
    附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猫***

    2018-01-09 14: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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