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国际条约、国际公约对各国有强制性吗?
不能一概而论。国际法,原称“万国法”,是指国家之间的法律,是国家在其相互交往中形成的,主要用来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国际法的内容体系是由国际关系的内容体系所决定的。从国际关系的内容来看,包括政治、经济、外交、军事、法律等各个不同领域。
国家之间在这些不同领域的交往过程中,都会逐渐产生和形成一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强制力是法律的一个本质因素。国内法的强制力很明显,它是依靠有组织的国家强制机关,如军队、警察、法庭等来加以维护和保证实施的。但国际上没有也不应该有这样的有组织的超越于国家之上的强制执行机关。
国际上虽说也有某种形式的国际法院和国际制裁,如联合国甚至还可以派出维持和平部队等,但无论从性质上和执行程序上,它们基本上都没有国家机关的那种强制力。因此,国际法的强制实施,一般是依靠有关国家本身的行动。例如,当国家的权利遭到侵害时,受害国可以采取某种相适应的办法来制止这种侵权行为,包括在国家遭到武装侵略时可以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武装自卫。
可见,国际法主要是采取一种“自助式”的制裁方式。 而国际条约和国际公约的强制性是明显的,但前提是你须加入了该国际条约或国际公约。不加入,不存在强制性,加入了,就必须要遵守。 。
法海缠丝说的很好。需要补三点: 一、国际法应当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公约。换种比较学术的说法:国际条约、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是国际法的渊源。 二、有些国际条约或公约并不是以国家加入的方式来对各国产生约束力。例如有关反人类罪、战争罪,无论你是否加入或承认有关国际条约或公约,国际社会都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三、国际惯例也是国际法的一部分。但是,对于国际惯例只有承认与否,而没有是否加入的问题。
没有强制性,国际法对于各国来说,仅仅是一种道义上的要求。
答:1、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9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加入) 2、世界版权公约(1992年7月30日中国加入) 3、保护表演者、录...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