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不让员职工辞工合法吗
已按照商场规定制度辞工,商场管理人一拖再拖,以招不到人以理由,这样合法的吗
1、《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商场不准您辞职的理由是不合法的。 顺祝好运!
招不到人这个理由不能成立。
当然不合法的,你可以依法向其索要劳动报酬,如果恶意拖欠薪资的话,你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反映。当然,这是万不得已的做法。如果真的走到这一步,你一定要保留相应的证据材料,比如你在此工作以及工作时间的证明,还有比如加班等的具体薪资等的具体数目等等。不然,到时候被恶人反咬一口就麻烦了……
答:不合法,中劳法中有明确条例,在伤害人身健康以及利益的情况下签署的合同无效,而且中劳法有规定,扣除工资最高只是当日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或月终奖金的百分之三十,所以不...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