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有何规定?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有何规定,相关法律责任是什么?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的规定:(1)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2)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①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②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③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④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二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十万 1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当然是由施工单位提供的。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问:补哪种钙最适合?急啊!我家宝宝缺钙,但一直都在吃伊可欣和儿首的葡萄糖酸钙,但还是...
答:妈咪宝贝补钙Q&A Q1:每天补钙的最佳时间是什么? A:一般来说,任何方便的时候都可以服用钙片,进行补钙,这一点没有特别严格的规定。 Q2:补钙过多会有什么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