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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跨入律师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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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跨入律师行业

    从小开始就挺喜欢律师这个职业,报考大学时因别的一些因素而选择了其他专业,去年毕业到现在,这个想法一天天的加重,很想让自己参与到这一行业中来,但对相关要求条件的了解却很少,只知道需本科以上的学历,需通过司法考试,无个人的不良记录等
    本人83年出生,美术系专科毕业,英语很差,文学与历史基础较好,目前有较充裕的学习和自学时间,请有经验的朋友们结合我的情况帮忙指导下,尽量的详细些, 先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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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9-04-30 18:36:27
    非法律专业的也可以报考司法考试的。
    通过了司法考试, 要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期满后,向当地司法机关申请执业注册登记。
    当地司法机关核准给你注册后,发给你执业资格证,你就成为律师了。 
    从你说的具体情况看,除了要系统地学好法律之外,建议你把英语补一补。
    

    北***

    2009-04-30 18:36:27

其他答案

    2009-05-04 14:20:01
  • 到法律.教育.网上看看。

    1***

    2009-05-04 14:20:01

  • 2009-05-01 10:59:32
  • 执业律师很重要。

    山***

    2009-05-01 10:59:32

  • 2009-05-01 10:27:28
  • 先过司法考试
    律所任职
    办律师实习
    期满申请执业
    接着学习怎么执业
    独立执业
    

    1***

    2009-05-01 10:27:28

  • 2009-04-30 23:24:44
  • 你先把司法考试考过关再说

    1***

    2009-04-30 23:24:44

  • 2009-04-30 21:30:17
  •   你现在的学历美术系专科毕业应当说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包括放宽条件地区。
    你看看2008年司法考试公告就知道了
    (一)报名条件。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或公证员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

    1***

    2009-04-30 21:30:17

  • 2009-04-30 19:00:54
  •   《律师法》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
      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去考司法考试吧 。

    张***

    2009-04-30 19: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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