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海的法律是不是和中国的法律有区别啊?
1990年第三次父母离婚官司,法官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走,不给开庭通知就以缺席审判为由,做出离婚判决,并违法分割财产,后来上诉后,到上海市中院,中院法官在知道一审违法的情况下,还强行维持原判!现在我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提出抗诉申请书,检察院答复说民事抗诉只有2年,而徐汇区检察院的人更好,直接告诉我是我父亲做的,让我去找我父亲,说他没有跟我说实话,请问检察院这样做对吗?我在网上也查到抗诉是没有时效的,高院的人叫我去检察院抗诉,检察院告诉我他们不管的,难道上海的法律和其他地方的有区别??
上海是中国的上海,只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关于“二年内提出”的说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中,即:“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 而关于检察院抗诉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规定,其中没有“二年内提出”的说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第一百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如果你认为当地检察院的说法不正确,可以向上级检察院投诉。
但不得不说,你的情绪有引起偏激了。不要“过头”的话。这不仅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你还得当心“惹祸”。 例如,你这里用的题目显然不当。什么叫“上海的法律”啊?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府,只能有一部法律,你提出这个严重错误的说法难道人你的意思是要把上海“独立”不成???可惜,你不是“X水扁”啊。
你得当心了!!! 。
你好,在中国大陆只有一部法律,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没有上海的法律,任何人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相悖。你的问题是一审法院违反法律程序,属于违法审理,违法判决。抗诉是没有时效的,检察院告诉你他们不管,这是渎职行为也是违反法律行为。上海的检察院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向再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来维护当事人你的合法权益。
我同意第一楼的观点,引用法条他也引用了,不重复。1、你去复印当年的卷宗,肯定是无法送达,经调查或单位、居委会出具证明,证明该人下落不明,法院公告送达;而不是不送达开庭传票。2、如果没送达开庭传票,程序错误,你可以以你的身份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程序错误)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申请,申请对财产部分进行再审,因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已经生效。我看见的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法》,如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民事诉讼法》,请借我一阅,谢谢!
你父母离婚,不管谁多得谁少得,总是你父母得,又何必太执着? 为人子女也难以说清老人之间的事。 又,检察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抗诉也有时限的,否则把几十年的陈芝麻灿谷子翻出来,法院不得累死?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案件存在民事权益争议。人民检察院抗的案件,必须是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案件。不存在民事...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问: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
答:您的这个情况,如果是“一惯性”的,那要考虑是否颈锥有一侧骨质增生(颈锥病),如果是偶而的一次,那有可能是您“贪”凉而受到了冷气的刺激而产生的颈部肌肉痉挛或者是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