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朋友,婚姻中夫妻自愿协议,在离婚时有效吗?
06年我们结婚,双方都是离异,我有一女儿.婚后我感觉她对家庭不是那么负责任,就提出彼此签订一协议,大概意思,一方没有正当理由提出离婚.那么现提出离婚的一方,房产权将没有.当时双方自愿签订,协议最后一条写明,双方签字后生法律效率.请问各位朋友,现在她提出来离婚.这份协议有效吗?后果是怎样的?谢谢大家.
这个问题的处理是有争议的,有的法院认为应当执行婚内契约,但有的法院和学者认为婚姻具有伦理性质,除了婚姻法规定的明确的财产归谁所有的协议之外,应当严格限制婚内契约。 还有“提出离婚”的理解很难界定,除非是提起了离婚诉讼,这就容易界定。但是话又说回来,假设你不堪忍受丈夫的家庭暴力而提出离婚诉讼呢?这种“协议”是双刃剑啊!那根据这个协议你房子就没了。从这一点看海天一色的说法很有道理,这个协议实质上妨碍了婚姻自由。
这显然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限制了提出离婚一方的婚姻自由。所以,协议对财产的处理约定无效。
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应该是有效的。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至于楼上说违反法律的问题,我看到的是协议只是设定了协议发生效力的前提(条件)情况,而这个约定并没有剥夺离婚的自由。 这个条件我理解为,无过错方享有一定的财产分配补偿的权利。虽然一方提出离婚可能导致财产分配权的丧失,但是这个是双方签订协议的时候应该可以预见的。既然双方同意在一定条件下放弃部分权利的,这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任何一方仍然有离婚的权利,这个自由并没有因为协议而被剥夺,只是放弃了财产的权利。 因此,协议应该是有效的。
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因为协议中的任何附加条件,都不能违反法律。而这份协议中,一方要得到房产权,是以另一方提出离婚作为前提的,这显然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限制了提出离婚一方的婚姻自由。所以,协议对财产的处理约定无效。
我查了婚姻网站,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协议有效,法官会看着办的。
答:俄,,,,,这个什么情况啊详情>>
问: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我很困扰也很担...
答:还是到医院检查治疗的好 这里回答不了专业问题 不要担心不要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