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么做,合适吗?
我打算月底离职,但是公司迟迟都没人来交接,眼看月底要到了,假设公司以扣我9月工资来要挟我继续交接。我有提前一个月辞职的。你们说说我该如何是好。
我打算月底离职,但是公司迟迟都没人来交接,眼看月底要到了,假设公司以扣我9月工资来要挟我继续交接。我有提前一个月辞职的。你们说说我该如何是好。 ···公司“无人接班”那不是理由。属于违法无效要求。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辞职,届时生效,用人单位应当在15日内(劳动者可以不上班)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你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而不必考虑公司是否有人来与你交接的问题。
如果你是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的是公司的过错那就和你可以关系了 是不可以扣你的工资的 具体的你可以在百度输入110在出来的第一个网站问问 那里有律师他们会帮助你的 你可以免费的问问 希望对你的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答:坚持到底,争取获得赔偿。。。。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