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招用地方人员必须遵守新《劳动合同法》吗?
我有一位朋友在部队某服务行业工作了十多年,从未签过劳动合同。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劳动合同法》,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与我的朋友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但至今日,该服务行业一直未与我的朋友签定劳动合同。如果该服务行业还不与我的朋友签定劳动合同,该怎么办?部队招用地方人员必须遵守新《劳动合同法》吗?
这得看该服务社的性,如果说是有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就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给你办理社会保险等。 如果是军队内部服务机构,那么,你与服务社只是雇佣关系,则不适用劳动法的了。
答:你并没有交代你为什么被除名,因此无法无针对性的作出回答,故只能按常规情况分析如下: 1、如果你是因为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因触犯法律而被除名,那么,畜牧局不会向你支付...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