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这样构成犯法吗

首页

这样构成犯法吗

 有人竟无中生有.说我和他老婆上床.还到处乱说.还有辱骂我.恐吓我.说要打我....我该利用怎样的方法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注.我是在外的生意人)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8-08-20 12:12:19
      可以告他诽谤罪。
    诽谤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
      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二、认定   1、本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   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
      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2、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
      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

    蓝***

    2008-08-20 12:12:19

其他答案

    2008-08-20 21:57:04
  • 他们说的太复杂了。首先你要弄清楚别人无中生有、中伤你的目的是什么?这样的话就可以有的放夭地去找他谈谈,也可以顺便掌握一些证据,为以后打官司奠定基础。如果谈不通的话,你就可以到他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他诽谤。但这种小事情最好是能和解就和解,避免浪费我国有限的司法资源。起诉之前参考其他朋友的建议

    阿***

    2008-08-20 21:57:04

  • 2008-08-20 20:38:19
  • 诽谤罪,但是你要有以下证据:
    1.他诽谤你的证据(人证,物证)
    2.他诽谤你后造成的后果,你的损失

    b***

    2008-08-20 20:38:19

  • 2008-08-20 15:01:12
  •   
    楼主告诉我们:有人竟无中生有。说我和他老婆上床。还到处乱说。还有辱骂我。恐吓我。说要打我。。。。
    如此,该行为人肯定是犯法了,是一种对你构成侵权的诽谤、侮辱违法行为。但该行为到底是构成了犯罪还是一般的违法行为?性质究竟应如何界定?你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要看具体的情节而定:
    一、对方的诽谤侮辱行为如果情节后果严重,则可能涉嫌构成诽谤罪或侮辱罪。
      所谓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前者是捏造事实、后者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比如当街抹屎、辱骂等皆是侮辱行为。
      但两种情形构成犯罪均是在造成一定后果的情况下方可能构成,比如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服毒自杀等。像你所说的情况,如果情节后果不严重,则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如若行为人对你的诽谤侮辱行为岁未构成犯罪,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害人有权向你所在的辖区派出所控告,要求对其拘留、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如果该行为人的诽谤侮辱行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而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权,则你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

    非***

    2008-08-20 15:01:12

  • 2008-08-20 13:14:43
  • 生意人以和为贵的标准就是胆小怕事吗?
    不用表明你是什么人吧.

    福***

    2008-08-20 13:14:43

  • 2008-08-20 12:59:04
  • 肯定犯法了!告他诽谤!
    你可以去搜集一些证据告他!
    说难听点,你就是睡了他老婆,他要是没证据,你一样可以告他诽谤!真是睡了也白睡!!
    要是我就去睡他老婆!不能白白被冤枉啊!哈哈哈哈,开个玩笑
    

    北***

    2008-08-20 12:59:04

  • 2008-08-20 12:58:04
  • 你就说他对的诽谤和污蔑造成了你精神受到了折磨无心做生意。经济上受到了损失。不管怎样你去告他,他就得受罚。

    一***

    2008-08-20 12:58:04

  • 2008-08-20 12:07:45
  • 构成。侵犯了你的人格尊严,可协商和解或请人调解,或直接向民事法庭起诉。

    l***

    2008-08-20 12:07:45

  • 2008-08-20 11:58:22
  • 准确地说,“犯法”是指触犯了刑法的行为。而仅是口头上的乱说和辱骂、恐吓并没有触犯刑法,所以,不能说是犯法。
    这应该是属于民事上的侵权行为,即侵犯你的名誉权。你可以向派出所报告,请求公安机关对他进行处罚。
    如果他的侵权行为给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严重的精神损害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北***

    2008-08-20 11:58:22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