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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工伤,厂里同意一次性付赔偿,可到现在也拿不到钱,如果厂里准备不开,我怎样拿到钱,我们双方签了协议,但没有厂里的章,这情况有法律效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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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8-05-13 12:39:54
    我遇工伤,厂里同意一次性付赔偿,可到现在也拿不到钱,如果厂里准备不开,我怎样拿到钱,我们双方签了协议,但没有厂里的章,这情况有法律效益吗 
    双方签了协议,但没有厂里的章,这情况有没有法律效力,并不取决于有没有盖章,而取决于代表单位与你签订协议的人有没有代表单位的权利,如果有则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则对单位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协议有效,你现在也拿不到协议约定支付的钱,如果厂里准备不给,那么,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履行协议的约定,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款。
    如果协议无效,在法定期限内你可以按照《工伤条例》主张你的权利,如果单位不给办理工伤或者超过《工伤条例》规定的期间,你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项目,主张自己的权利。
    

    1***

    2008-05-13 12:39:54

其他答案

    2008-05-13 23:22:31
  •   我遇工伤,厂里同意一次性付赔偿,可到现在也拿不到钱,如果厂里准备不开,我怎样拿到钱,我们双方签了协议,但没有厂里的章,这情况有法律效益吗  
      
    工伤的正常赔偿程序是事故发生一个月内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在一个月内不申报的,员工个人可以在事故一年内自行向劳动部门申报。
       由于单位出现工伤的,不仅要对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要受到劳动部门的受罚,所以,许多单位都主张与员工“私了”。在不考虑单位的瞒报行为的处罚的前提下,这个赔偿协议是有效的。但若是单位签订了协议后不予赔偿故意拖延,员工可以视为没有这个协议,直接去劳动部门申报工伤。
      经认定和鉴定后再请求赔偿,单位再不赔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生效后若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工伤就是工伤,不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未经过仲裁直接去法院,法院是不受理的。另外,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也是一年,如果申报工伤超过期限时,诉讼时效也过了,所以,这是不通的。
      

    北***

    2008-05-13 23:22:31

  • 2008-05-13 13:37:00
  • 用人单位与你签协议这个人如果就是负责处理工伤这方面的事的人,或者是单位的领导之类的,其行为为职务行为,你这协议就是有效的.不盖章的责任在用人单位不在你.

    e***

    2008-05-13 13:37:00

  • 2008-05-13 12:20:24
  • 协议没有单位公章是无效的,你应该找单位补办好这个手续。

    旁***

    2008-05-13 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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