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的问题
用人单位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的补偿金,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呢?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的补偿金,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补偿金的数额只同劳动者工作年限有关,与用人单位何时出现违约情形并无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5年,即使1年前单位才出现违约情形,劳动者以此解除合同的,单位也需支付劳动者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但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偿金的起算日期为2008年1月1号,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而按照之前的规定,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并不属于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
同意学弟观点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都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的时间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的补偿金,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呢? ……单位违法、违约时算起。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的补偿金,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呢? ……同上。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 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这调解协议可以作废吗?我老婆没签字,夫妻财产是共有的, 我老婆要上诉,想请法律高手支支招,我不相信在法律上分家,都分给女儿,儿子没份的,(就是想不通,窝囊) 问...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