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老人再雇佣的一个问题
假如一个七十多岁的退休老会计,由于他在退休前的出色会计技巧而受一间国企老总的青睐,在退休后被要求继续留在企业担任出纳工作,在退休后的几年时间里这位老人出现了一个很大的失误,连续6年的帐理不清了,期间错漏百出,我想请问一下各位专家,这究竟应该算是谁的过错,又应该怎样解决?
即便他年轻时再出色,到了晚年出现记忆反应能力上的减退也是必然的,该企业不该再雇用他,这是企业错误之一。 财会工作应该具有严密的管理制度和监查制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以免酿成大错,而此案的问题是“几年”,却失查,这是企业错误之二。 而他本人毕竟依然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当感觉自己力不人心时应该主动放下。不能将错就错。这是该老人之错。 如果仅是账目差错可以企业内部或由上级主管部门。税务部门进行账目的调整。如果其中涉及贪占挪用,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谁也保不了谁,交检察院处理吧。
出纳是不管帐的.如果出现过错,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会对个人有多大的处分,大不了被炒,这要看国企领导是个什么态度.
答:您好,不好意思啊,这个问题我不是很了解,您咨询社保部门吧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