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可判离婚的法定事由有哪些呢?
离婚诉讼中可判离婚的法定事由有哪些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答:依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包括以下五项:(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详情>>
问:干练的个性是怎样养成的?朋友们都说我很善良,可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更干练一些......
答:在于增强智慧; 提高阅历; 博学名人之功; 勤于生活实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