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希望大家给我意见,我真的很烦!!!!
2007年2月份,先说下我厂情况,我厂是小规模经营的一个小加工点,这期间,有2女人来我场打工,一人只做了3个月就走人了,什么原因我们不知道,我们也没给工资,还有个人在11月份时候与某男子在我厂共同消失,根本就没有与我场商量获得我厂同意后再离去.前者大概20岁,后者16岁,期间,他们所有的工资都委托给了另一位亲戚,,如今来问我们要钱,请问我们需要付给他们钱吗?怎么解释这件事情!
1、工资还是要支付的; 2、看你单位的性质是不是受劳动法的调整主体,即小规模经营的一个小加工点是不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经过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3、如果适用劳动法调整,看有没有约定实习期,在实习期内,他们有随时解除权;超过实习期不辞而别,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如果不适用劳动法调,只是临时性的用工,那就不能要求他人怎么样了。
1,他们所有的工资都委托给了另一位亲戚,如果要支付他们工资,必须要有他们签名并盖章或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证明.才可支付给他们的亲戚 2,工资是应当支付的 3,他们不辞而别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或是违约或是损害赔偿责任.这应当在他们的工资中给予相应的扣除.
什么解释也不用,只要你能拿出“他们所有的工资都委托给了另一位亲戚”的证据就成了,或者那亲戚认账也就成了。
答:仅签署了培训协议,则还要由厂方提供培训的费用证明培训费用已经实际付出,而且有关证据要符合民事诉讼证据的有关规定,因为只有真正的技术培训才是得到法院认可的。如此事...详情>>
问:干练的个性是怎样养成的?朋友们都说我很善良,可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更干练一些......
答:在于增强智慧; 提高阅历; 博学名人之功; 勤于生活实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