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无故拖欠’应理解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规定,“‘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同时还规定了不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劳动者如何维护权利呢?
答:答:《劳动法》第85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详情>>
问:溜冰会不会使腿变粗经常溜冰,一旦停下来,会不会长胖。 是不是溜冰会使腿变粗。
答:会,怕粗就别经常溜或别停。祝你如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