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涉外收养公证与提交材料有哪些?
办理涉外收养公证与提交材料有哪些?
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经过公证、认证的材料: 1.收养申请书;2.婚姻状况证明;3.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4.身体健康检查证明;5.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6.收养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送养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送养人、被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送养人的婚姻状况证明;3.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及被收养人的情况证明;4.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应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弃婴、弃儿被遗弃和发现的情况证明及查找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情况证明;被收养人是孤儿的,应提交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以及有抚养孤儿义务的其他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5.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答:根据《收养法》第20条的规定,涉外收养应经以下法定程序:“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分等状况的证...详情>>
问:发烧用药后过敏该怎么办啊我家宝宝前几天发烧,烧到39度,吃了美林,还用了对乙酰氨...
答: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 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