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防法》对消防中介服务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新《消防法》对消防中介服务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新《消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上述内容是此次修订《消防法》新增加的内容。
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把不该由政府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中介机构。行政许可法也规定了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验、检测、检疫,应当逐步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实施。
消防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非常强的社会化工作,很多与消防相关的工作,如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以及火灾痕迹物证的鉴定、火灾损失的评估、消防技术咨询等,需要由专业技术组织承担。1998年《消防法》缺少这方面的规定,直接制约和影响了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发展。
因此,此次修订《消防法》,增加了相关内容。需要说明的是,本条的规定不能直接作为要求消防中介机构必须获得资质、资格才能从事相关服务的法律依据,如果是强制性的要求获得资质、资格才能从事相关服务,必须制定行政法规,以具体明确实施的机关、条件和程序等。
答:完善消防硬件设施,确保设施不成摆设;完善消防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位,确保制度不摆设;做好应对预案和演练,确保设施和制度充分发挥作用。详情>>
答:你好! 什么样的痣该去? 面部或身体其它部位的黑痣多为良性,可与主人“和平共处”,无需作任何治疗。但有些痣需要加以治疗。 1)过大的痣 痣的大小有时可预示将来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