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保单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
地下保单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
1。保单的法律效力风险。 在境内完成投保手续,业务员伪造过境记录并代收保费,实际在境外签发保单,或直接在保单上注明签约地为香港或澳门,这样的保单是无效的,既不受内地的法律保护,也不符合港澳地区投保条件规定。因为世界各国通常都要求非居民投保人的投保地点为保险公司所在地,这类保单不仅无效,而且一旦发生纠纷,由于被保险人在投保地点问题上存在着“欺诈性的不正确说明”,还可能受到保险公司的欺诈诉讼。
此外,地下保单一般投保人无法直接与境外寿险公司接触,无法查询业务员提供保单和保费收据的真伪。 2。发生纠纷适用法律风险。 由推销员组织出境购买或正常境外消费形成的保单虽然根据港澳法律有效,但一旦发生纠纷,投保人得不到内地法律的保护。内地人在港澳地区与海外保险机构签订的保险合同属于涉外保险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适用海外保险公司营业所在地的法律。
也就是说,这些保险合同的成立、内容的解释、履行、违约责任、变更、中止、转让、撤销、解除及终止、争议的解决,都将适用港澳地区的法律。境外保单的条款在词汇、专业术语上与内地有很大不同,而内地法律对境外和港澳保险公司没有约束力,内地监管机构对境外和港澳保险公司无权监管,如发生争议,投保人投诉无门,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须向香港或澳门法院起诉,还有可能要聘请境外律师,会有高额成本和诸多不便,投保人利益极易受到伤害。
3。索赔取证风险。 由于人身保险合同通常履行期限比较长,长期定居在内地的投保人在索赔取证时面临的法律风险十分严重,不但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内容和全面了解港澳地区的有关法律规定,还应当慎重考虑在未来长达数十年的涉外保险合同履行期中会遇到的诸多法律问题,包括相关法律的调整。
如发生索赔时,保户必须提供有关证据,如医疗证明和其它资料等,未必能符合香港保险公司的理赔要求。 4。保单维护风险。 港澳地区保险公司在内地没有设立合法的营业机构,投保人缴纳续期保费、办理受益人变更、地址变更、缴纳保费方式变更等保单批改手续,以及申请保险赔款等,一般是通过电话与原来的推销人员联系,很难保证得到及时、有效的服务。
5。偿付能力及其他风险。 港澳地区不少保险公司规模都较小,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保险公司倒闭已屡见不鲜。而且外币投保,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
答:1、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但下列诉讼时效为一年:(1)延付或拒付租金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问:排卵期表我是7月21日来的例假,请问多少号是排卵期呢,一般例假都提前4-5天左右
答:女性的排卵日期一般在下次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下次月经来潮的第1天算起,倒数 14天或减去14天就是排卵日,排卵日及其前5天和后4天加在一起称为排卵期。例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