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是否依法享有知情权?
挂名股东是否依法享有知情权?
首先,应当指出的是,依据我国相关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无论是与中国的公司或企业共同举办合营企业或独立设立外资企业,均必须经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该审批行为是我国法律赋予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权利。
你公司由境内居民陈先生等人的名义办理工商登记,应为内资企业,张先生系外国投资者,不能成为你公司股东。在没有矛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外资并购等方式将你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以确认张先生的股东身份。但是在目前情况下,要确认张先生为公司实际投资人,只能通过诉讼实现。
其次,股东身份应当由公司的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确认。 你公司由陈先生等人的名义办理工商登记,因此,工商登记确认的公司股东应为陈先生等人。即使你公司可以提供实际出资情况等证据材料,也必须通过提起确认股权之诉来确认张先生的股东身份。如果陈先生提起诉讼主张股东的知情权,你公司不能以陈先生仅仅是挂名股东为由进行抗辩。
第三,股东享有知情权,在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股东对公司的知情权是股东权利的内容之一。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公司作为股东投资载体应当在15日内将公司会计账簿送交股东查阅。如果公司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因此,如果你公司在陈先生提出书面查阅要求后15日内没有提供查阅,陈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你公司。当然,如果你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陈先生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你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陈先生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他并说明理由。
如果陈先生仍然提起诉讼,你公司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答:首先,应当指出的是,依据我国相关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无论是与中国的公司或企业共同举办合营企业或独立设立外资企业,均必须经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这调解协议可以作废吗?我老婆没签字,夫妻财产是共有的, 我老婆要上诉,想请法律高手支支招,我不相信在法律上分家,都分给女儿,儿子没份的,(就是想不通,窝囊) 问...详情>>
问:老年人腿软,无力,发冷是咋回事?我父亲今年60岁,查出患糖尿病已有7年了,一直坚...
答: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血管和循环障碍,要控制血糖,增强心功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