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缺项等引起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的变化导致的价款调整如何计算?
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工程变更、清单缺项等引起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的变化导致的价款调整如何计算?
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工程变更、清单缺项等引起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的变化导致的价款调整计算方法: (1)工程量的调整:按实调整。 (2) 单价的调整:1) 原清单有适用单价的,采用适用单价,工程量偏差在15%内时,无变化;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 原清单无适用单价的,但有类似的单价,参照类似的单价。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答:(1)工程量的调整:按实调整。 (2) 单价的调整。 1) 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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