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结算的问题
在计价办法中规定,结算时综合单价的调整有这么一项规定:清单项目工程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15%以上(含),且造成中标合同总价变化1%以上(含)时,允许调整该清单项目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那当多个清单项目发生变化,但量都没超过限值,可它们加和却引起了总造价的变化超过了1%,这时应该怎么办呢?"量""价"调不调,如何调??
结算时上报清单对比标,列出相对应的量差及价差。申请业主给予调整合同清单,结算时必须按照合同图纸设计量来调整。其实,平时施工过程中图纸量有出入时应及时上报数量变更,但这属于是平时的基础工作。
"量"调"价"不调,此规定指单个清单项目
你说的是标准样本,现实中合同五法八门,有几个真正按游戏规责来的。
答:1、营业税:按工程结算款计算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税率3%。 2、城建税:按营业税计算缴纳城建税,城建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详情>>
答:学派是挺好的,去年听他们网校陈印的法规冲刺,考试轻松过啊,感觉押的挺准的详情>>
答:至于介乎基础科学和工程技术之间的技术科学,它一方面是基础科学的应用,一方面又是不止一门工程技术的理论基础,形成得更晚一些,大约在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详情>>
答:建造师必须是通过国家资格监考人员进行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