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商务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申报?
什么样的商务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申报?
对于符合商务部规定的特定条件的案件,经营者可以适用 简易程序进行申报。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具体包括:① 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的市场份 额之和小于15% ;② 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 占的份额均小于25% ;③ 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 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 ;④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 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⑤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 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⑥ 由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 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但是,符合上述规定时,如果存在下列例外情况,则不能 适用简易程序:① 由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 中的一个经营者控制,该经营者与合营企业属于同一相关市场 的竞争者;② 经营者集中涉及的相关市场难以界定;③ 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可能产生不利影响;④ 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可能产生不利 影响;⑤ 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可能产生不利影响;⑥ 商务部认为可能对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答:彩云,很精彩啊:)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