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出售与收回残料变价收入的会计处理有什么不?
固定资产出售与收回残料变价收入的会计处理有什么不同
一、收回残料变价收入属于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处理过程中的一项业务。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均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其清理的全过程。其主要区别在于(以下步骤中的第3、4步)出售是核算出售收入,报废、毁损是核算残料的变价收入及应收赔偿收入。二、整个固定资产清理过程账务处理分以下几个步骤: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结转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值即账面余额) 2、发生的清理费用等。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机器设备等动产交)。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不动产交)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4、保险赔偿等的处理。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其他应收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5、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1)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营业外支出一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营业外支出一一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3)如为贷方余额,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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