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能否续期?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谁?
《物权法》第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按照这一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是可以续期的。但国家对不同用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要求是不同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也就是说,不需办理任何手续。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并不是自动续期,而是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并不必然由国家无偿收回并归国家所有,而是决定于出让方和受让方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才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答:转让、购买、继承房屋所取得的宅基地能否确定其建设用地使用 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9条规定:"接受转让、 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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