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普遍的做法是将收到的个人所得税2%手续费作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奖励。所以,在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时,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应付某财务人员款企业实际将该笔资金发给财务人员时,账务处理就是:借:其他应付款——应付某财务人员款贷:现金在这种账务处理方式下,企业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只是代收代付性质,不计入企业的利润总额,因而不影响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企业将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奖励予财务人员,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收到的该笔手续费款项就可以在完全不上税的条件下将该笔手续费取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的规定,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的规定,“三代”范围:(一)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二)代收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三)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降低税收成本的规定,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和依法委托的原则,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协议规定的代征范围、权限及税法规定的征收标准代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行为。
因此,纳税人发生符合上述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手续费返还。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第十一条的规定:各地方税务局会对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因此只要是在上年度内交纳了个人所得税...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