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2、3条的规定, 小李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 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但是上述亲屈也只有在法定条件下可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 年满55周岁的;(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 岁的;(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 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 的;(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 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 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 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 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答:企业在用工之前就应明确职工的供养亲属。未确定供养 亲属的职工因工死亡后,凭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来确定。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