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以及电脑委托?
投资者买卖股票须委托券商办理,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接受客户买卖委托的形式主要有柜台委托、电话委托和电脑委托。 柜台委托又叫“柜台递单委托”,指投资者到证券部营业柜台填写书面买卖委托单,委托券商办理买卖股票的方式。 投资者填写委托单,必须写明证券账户号码、资金账户号码、委托人、买人或卖出方式、买卖证券品种、数量、价格、日期等。
投资者办理柜台委托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证件)和证券账户卡,法人委托须出示法人证件(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证券部工作人员审核上述证件并确认委托单填写内容后即可接受委托。券商可以通过电话告知其在交易所大厅内的出市代表,将客户的委托输人交易所电脑自动撮合系统。
有的也可以通过与交易所主机联网的电脑终端,直接将委托指令输人交易所交易撮合系统。交易完成后,交易所电脑系统立即将成交情况传递到券商的营业部,投资者可以在证券部的柜台通过成交回报终端査看成交结果。 电话委托,是指投资者通过电话向券商计算机系统输人委托指令,以完成证券买卖委托和有关信息査询的委托方式。
开设电话委托的券商,需要具备一个将计算机系统和普通电话网联结的电话自动委托交易系统。投资者必须首先开设电话委托专户方可进行电话委托。开户时,投资者要和券商签订电话委托买卖契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填写专门的电话委托开户表,并亲自在柜台输人自己的电话委托交易密码。
开设电话委托专户后,投资者可在任何一个地方直接拨通券商的电话委托热线,电话委托交易系统会自动用标准普通话提示投资者通过电话机上的数字键输入密码、股票种类、数量、价格等,并自动将投资者委托情况复述一遍,提示投资者确认回答是与否,该系统会自动将复述及确认内容打印以备査验。
只有在投资者确认而且系统回答委托完毕后。该委托才生效,并将委托输入交易所电脑系统。 电脑委托,是指投资者通过与券商自动委托交易系统联结的电脑终端,按照系统发出的指示输人买卖委托指令,以完成证券买卖委托和有关信息査询的一种先进的委托方式。券商一般在其营业部为电脑委托客户提供电脑终端,目前也有个别客户使用自己的电脑设备与券商系统进行远程联结。
券商的电脑委托系统可以提供多种服务,投资者通过电脑不仅可以进行买卖委托,还可以查看行情和详细的个股分析资料,这有助于投资者及时、准确和详细地了解市场状况以及下达买卖指令。
答:上午收市后,下午开市前的电话委托,大多证券营业部将其作为有效委托。这些证券营业部的电脑委托系统在这个时段接受了客户的委托后,即将委托信息储存在营业部电脑委托系统...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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