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开一家中餐饭店,在河南郑州,现在不知道是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登记税更高,还是注册公司以公司的名义税更高? 因为我们想做连锁加盟,目前是第一家店,以后可能还要考虑到规模越来越大。整体上看目前是以个体的名义先开店后成立公司好,还是先成立公司,以公司名义再去开店更好? 公司的税和个体的税税更高?高多少呢? 请懂行的专家不吝赐教,非常谢谢。
我是工商局负责注册登记的,以我的经验来看,应该是公司比个体工商户的税高。并且,公司必须每个月到税务局报税(报表),比较麻烦一点。 但是,以在工商局办理企业注册方面来看,如果你想做大的话,还是申请办理公司合适一些。 因为,如果你先以个体户的名义开店,等你做大以后,想再申请公司的话,个体工商户根据在关登记法规不能直接变更为有限公司,只能是先把个体执照注销再申请成立新公司。而你个体的名称字号已经打出去了,想重新注册的公司还叫原来的名称字号是不可能的,因为《公司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明确要求,同行业或近似行业不能重名。那样,你原来好不容易创出来的市场可能就会受影响。 所以,你综合我的上述回答斟酌办理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