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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视同销售和增值税发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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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视同销售和增值税发票的问题

我在看增值税一章,有些视同销售的情况,是不能开增直税发票的,那请问哪怎么交税的啊?可以详细一点说明吗?我想多了解一点这两方面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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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11-05 11:41:52
      视同销售的税务会计处理 
    “视同销售”,一般是指纳税人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处理,而在税收上要视同对外销售,并据以计算缴纳税费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根据有关条例规定,视同销售业务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会计处理,可直接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但对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应纳的企业所得税并不能直接记入相关科目。这是因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的,并分别与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按月缴纳,如果发生视同销售业务的当月应交增值税和应交消费税为负数,该笔业务就无需计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同理,由于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且实行按年计算。因此,如果发生视同销售业务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则无需对视同销售业务计算企业所得税。         例:某企业2001年10月份为某工程项目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40件,该产品成本每件4000元,每件销售价格5000元。
      增值税率17%,城建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其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 1。 领用时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194000 贷:产成品 160000(4000×4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5000×40×17%)    2。
       月末按比率分摊计算在建工程应负担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若本月销项税额合计170000元,本月进项税额合计70000元,则: 本月应纳增值税额=本月销项税额-本月进项税额=170000-70000=100000(元) 本月应纳城建税=100000×7%=7000(元) 在建工程应负担的城建税=视同销售应纳销项税额÷本月销项税额合计×本月应纳城建税 =34000÷170000×7000=1400(元) 本月应纳教育费附加=100000×3%=3000(元) 在建工程应负担的教育费附加=视同销售应纳销项税额÷本月销项税额合计×本月应纳教育费附加 =34000÷170000×3000=600(元)    3。
       本月应计入损益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7000+3000-1400-600=8000(元)    4。 月末作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2000(1400+600)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8000 贷: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7000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3000         。
      

    z***

    2008-11-05 11:41:52

其他答案

    2008-11-05 11:48:23
  •   视同销售如果是用于本企业的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等的是不开具发票的,如果是单位外部的比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出的,存货进行投资的那么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不需要开具发票,只需要增值税申报的时候申报就可以了,申报选项中有未开票增值税销项的项目。
    

    落***

    2008-11-05 11: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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