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述,法律是保护的。但从卖家的情形看,恐怕不是一个直爽的人。我担心他以房行骗,并不具有房产权或者产权已经抵押,到时候虽然能赢官司但他没有偿付执行能力。 在买卖交易过程中,一般卖方比买方更着急,应当坚持见证交房付款。您一旦发现他有诈骗嫌疑,应立即报警,不可心存侥幸,因为拖延时间将失去追偿最佳时机。
收房协议只要没有开发商免赔偿的约定可以签,按实际交付日追讨赔偿,按你这情况开发商是想赖帐了,一般开发商都是想利用消费者怕麻烦,法律意识淡薄,赖得就赖,协商后仍不赔偿应该立刻找律师帮你谈~
这种操作一般被业内称之为“改底单”,属于一种违规操作。 改底单的前提是该房产的产权证申办资料尤其是购房协议尚未送交房地局办理备案。 这其中是有一定风险的,不过一般是问题不大。
只要小区有半数以上的业主签订了物管合同,你签不签都一样,管理费都要交,因为:1、事实管理;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379号令(2003年9月1日实施的)第七条“业主的义务”中第五款“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你不交管理费一是侵犯了已交物管费用的业主的合法权益,二是侵犯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你超过6个月以上不交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你(连滞纳金和诉讼费一起都要你交)。
你好!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证是唯一证明房产所有权的法律文件。公证无法证明房产所有权的归属。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房产还是原来房产所有人的房产。
第一土地所有权到底归谁?你要清楚才可以,免得买下来后结果有纠纷.一般房产商不会拖交期的,你要问清楚到底谁开的盘.
你和中介签的属于购买意向书,是单方发出要约,具体要看上面约定。卖方一旦签收,就等于接受,你交的5000元就转化为定金,如违约:卖方退一赔一,买方全额没收。但卖方不签收的话是为不接受,邀约发出期限一过中介就会无息返还的。 你的情况可能是买的新房,卖方的产证还没办理完,产权还在开发商名下,你可以查阅预告登记或要求查看卖方的房屋预售合同(出售合同)核对产权人姓名,大产证号(开发商的产证号),产权人身份证号等,房屋面积可能会和最终产证记载有误差(正常滴),如核对无误那就等卖方产证办出才能签正式买卖合同(因为上海现在是网上电子合同,在交易中心备案的)需要产证号(小产证),先前签的协议上应该就具体每一步都有时间约定的。在此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都遵循现在的购买意向书(认购协议),适用定金罚则。所以,如果该协议生效了,你是不能拿回钱的,否则是违约。 你可以向中介拿上家签收过的定金回执,如果他们拿不出,估计上家还没签收,那你等要约期一过就能拿回钱了(当时应该有约定几天之内不签收是为不接受要约的,如果没有那中介可就太次了) 补充:上家是使用权就要办理公有住房出售手续后,办理完产证成为完全产权房然后上市交易。你既然两难还是等等吧,不过要先办好一件事,你的定金协议需要这套房屋所有成年同住人的签字(因为是售后产权办理中)或者让上家在协议上承诺无他人主张权利的条款,至于时间确实比较慢,要先去物业签出售合同提交材料,然后办产证的,等等吧
1\请注意,他们给你的赔偿,和你交不交房款是两个概念,在合同中是两个客体.你如果不交房款,他们可以要你的延期违约金.两个费用是不能抵的.除非你们因此签定一个协议.这样才能抵除. 2\延期违约金是按照你的已付金额的千分之三赔偿(可以看一下合同),所以你交的多,赔偿的就多. 3\如房屋没有问题建议你先交房再要求赔偿. 4\开发商自定的赔偿标准不能成立,应按合同赔偿. 5\如无法解决只能起诉,胜诉面99%(那百分之一是开发商的势力).
结论: 经过与开发商几次艰难交涉之后,现该合同已作废。 已作废的合同先实施啊。退回所交的一切费用。不算利息已够好的了。 然后再进行另一个合同的内容。 作废在先,怎么不解决好了就讨论第二个合同呢? 这样你就有选择权了。 不然附带的条件你就没法与房产商协商了。 如你无法操作,还是请当地律师为好。
你好! 房产是所有权,没有使用年限!但是土地使用权有使用年限,其中综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综合用地可能建商业和住宅
公积金贷款有一重要原则是必须用现房抵押,即你若要取得公积金贷款是需要提供抵押物(即要有现成的产权证)。你现在的情况是你交了公积金,具备贷款资格,但贷款额度上还需看你的公积金余额,关键是要能提供现房抵押,如若你本人没有,建议你可以找人担保,由担保人提供房产证,或是可以申请提取使用交存的公积金都可以,具体细则请你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祝好运!
你好! 没有不可抗力的原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提出违约金的问题!
咨询一下中介 应该没问题 办房产证时一同去办即可(理由是一同冲还款)
没有办法,只能是按照房产证的填发时间或是当初缴纳契税时候地税部门出具的契税发票为准。
1、公积金的最高可申请的贷款上限为50万。 2、需要结合您的个人月缴公积金金额,以及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北京的政策,按8%的缴存比例,您如果每月个人交纳公积金270元,可以申请50万25年的公积金贷款。 3、如果夫妻共有财产权有房屋产权,应当算您的第一套住房。 4、上海户口的问题,您需要具体咨询相关政府部门。 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公积金的事宜,可以访问我的博客:
毋庸置疑,肯定是小产权房,不是商品房,不能自由买卖。 现在国家正在打击“小产权房”,楼主风险满大,建议楼主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产证逾期办理的,开发商应当给付业主所交房款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的违约金,现在的标准是每日按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这个很难说了,有可能只能双倍返还定金或按合同约定赔偿你违约金,因为定金的定义就是这样。
你说的申诉期是指什么?购房合同里面有吗? 如果你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就要按合同执行,要不就是违约。 如果你签定的是“定金”合同,那你可以撤单,但要放弃定金。 如果签的是“订金”合同,你可以撤单不用交违约金。
购买超过5年、住房面积低于140平方 1.5-2%契税+0.1%印花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 购买未超过5年、住房面积超过140平方 3-4%契税+0.1%印花税+5.5%营业税(差额)+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 工商合同鉴证费:房屋价值20万以下50元,20万-50万之间100元,50万-100万之间200元,100万以上300元。
1.我可以到房产局去查询房产证内容吗?我想知道的内容有:房产主姓名,房子有无纠纷,抵押,贷款。 你可以到房屋档安管去调档,档案里你想杳看的都有。在长春,100平以下的房子收费为100元/次,100平以上为(含100)200元/次。调档时带着产权证和你的身份证即可。 2.为防止房产主私下将房子出售给他人,我能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利益? 把产权证存放在你的手里,并到公证处做一份买卖公证.你可以选择一下大一些的公证处,例如省公证处或市公证处.在长春做公证200元. 3.如果房产主暗地将房产证挂失,我能有什么办法知道?挂失房产证是需要6个月的时间,并公示么?一般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公示?我在北京。 挂失是需要在登报的,你可以了解一下北京挂失通常在哪个报纸上,你天天买报纸看吧! 4公证的法律效力大么?公证的费用很高么? 公证只能起到证明你们之间有买卖关系.费用上面已说. 即然你担心这些,为什么不直接办理更名过户呢!
根据我们国家的税收相关规定,如果是个人出售自己唯一的自用房,分两种情况: 1、如果房子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从领房产证的日期算起(别人用的也算),可以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超过,需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2、营业税按卖价的5%计算,另外还有: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印花税按卖价的万分之五,个人所得税按“卖价扣除购买时候的成本和卖房时候的费用”剩下部分的20%计算。 3、对你这种情况,如果你在北京买房子,还可以在买了新房后办理个人所得税的退税。 以上是针对普通住宅的,如果不是普通住宅,交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都允许扣除购买时候的成本。 希望下面这些内容对你有参考
我的建议是你走赠于.因为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要补交综合地价款.这笔数目是你成交额的10%.还要交土地出让金3%在加上契税印花税,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但如果说你走赠于的话.只收契税3%但你首先要做一个赠于公证,公证处一般收费标准是六十元一米.但是最后你算下来的话.要节省10%左右的房款.虽然现在国家出台了新的政策为了打击走赠于手续来避税的问题,但你有先天条件,因为业主是你表姐.所以我认为你走赠于还是好一些.还有问题请补充.
二手房交易: 看房、选房——有意购买、洽谈价格——了解房屋情况,包括产权状况——签定合同交纳定金——产权过户、物业交割、交纳购房款项。 如果是贷款的话,那么交纳定金之后需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会指定律师审查申请人资料,指定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最后确定贷款数额,批准贷款。 批准贷款之后银行会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同时交纳首付款给业主(也有由银行代收的),过户并且抵押登记之后银行会将剩余款项(贷款部分)交付给业主。 公积金贷款周期长于商业贷款,北京市公积金有“国管帐户”和“市管帐户”之分,市管帐户在过户后15个工作日左右批准,而国管帐户有时候要3个月。 但我还是提醒一下,二手房交易没有这么简单说一说你就知道了,你作为买家最容易出问题,还是找中介公司办吧
第一套房子是你前夫的名字,你是共有人,离婚后债权你是有一半的。看你们离婚时的财产时怎么分割的,如果你连房子带债权一起给了他,房子带债权根你没有关系,你再买房就可以享受优惠利率了。否则也可以贷款,但是不能享受优惠利率。
房屋继承、遗赠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3)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 房屋赠与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赠与(受赠)公证书(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次赠与的,不再提交; (7)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8)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如果你的爷爷只有你一个直系亲属,你可以走遗赠手续,费用较低,否则只能赠与,费用较高,过程如上。
购买超过5年、住房面积低于140平方 1.5%契税+0.1%印花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 购买超过5年、住房面积超过140平方 3%契税+0.1%印花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 购买未满5年、住房面积低于140平方 1.5%契税+0.1%印花税+5.5%营业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 购买未满5年、住房面积超过140平方 3%契税+0.1%印花税+5.5%营业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证费
是按照评估价缴税的,评估价高于成交价按评估价,低于成交价按成交价缴税
这是新政策公布前的收费标准,新政策的标准不清楚,据说未满五年期出售的房产,卖方应付税费会很高. 例子:二手房(127.82㎡,95865元) 卖方: 1、交易服务费:3*127.82=383 2、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70 3、印花税:5*95865/10000=47 小计:500 买方: 1、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13 2、交易服务费:383 3、印花税:40 4、契税:1437.98 小计: 1873.98
由于房地产开发的周期很长,有时风险也很大,因此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开征土地增值税,就是很多项目根本就没有办法核算,比如有的楼盘十余年都没有卖完,有的开发商很多楼盘都是混在一起,没有办法分开,而且很多开发商拖欠施工企业很多工程款,有的楼盘分成几期,开发商只开了1、2期,而很多基础设施或者已经作了,或者还没有作,有的公建还没有盖,都使成本没有办法确定,因此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就没有办法核定。还有的开发商速战速决,拿了一块地,盖了一个小区,卖完就无影无踪了。 土地增值税是在理想的情况下,拿地、盖房、售完,这种情况可以利用EXCELL作一个表格,求得利润的最大。由于没有现成的数学模型,因此用EXCELL是最笨但是最直观的,就是把成本确定一个值,把各个税收、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都代入,然后确定不同的售价,最终可以得出不同的税后的可分配利润,肯定可以得出一个曲线,从中可以找到利润最大的点,就是最佳售价,这个最佳售价未必是最高售价。
如果怕上当,就去顺迟房产。 你只要说出你的要求,他们会帮助你。 给你专业意见。很正规的。
契税是由各地的财政局收取的(不是税务局),标准过去国家规定为6%,但是各地都执行优惠税率,有的3%(普通住宅),有的2%,需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部门咨询。房屋 的公共维修基金也不一样,比如厦门市就规定由开发商缴纳,按照造价的2%交给建委的指定账户,以后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北京是业主按照房价2%缴纳给指定账户。
你们这个事情做的不地道,既然通过中介,那么你们就应该尊重中介的劳动。中介其实是非常辛苦的。 但从你的描述中,中介自己做的是不到位的,没有任何合同或者协议来保证他们的权利。 同时,从你的描述中看出,这个中介肯定也是个小中介,不够规范,并用威胁的态度肯定是不对的。而且这种小中介也真的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我个人的建议是和中介好好沟通一下,表示一下说“我也理解你们工作的辛苦,也很不容易,但我也不是很了解你们的工作流程与制度,自己找了朋友解决”,在表示理解之后,再协商一下中介费,让他们打个折,只收很少一部分就可以了(你心里的承受价位),相信中介会接受的,少收总比不受好,再让房东也稍微付一点。 毕竟人家中介也是付出了劳动,应该予以尊重。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楼上几位说的也有道理,在法律上你们是完全不用怕中介的。但是,你们毕竟理亏,而且就怕中介什么都不顾真来骚扰你,而你肯定不会有直接的证据,那样闹得都不开心,何苦呢? 花钱买平安,花钱买心安,何况,这笔钱是你应该付的。 看了楼主的问题补充,有一个问题,中介废收3个百分点是谁规定的,一般是中介共收2个百分点(买方卖方各收1%,个别城市共收3%),所以按照楼主说的,你只要交1.5%就可以了,同时,楼下说的有理,中介费是可以还价的,尤其是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协商,少付点,建议付几千)
你首先需要弄清楚他的这所房子是属于什么性质的房,是单位集资建的还是购买的期房,或者是从房地产商那里买来的,拿到房近一年的时间为什么迟迟还没拿到房证。如果是单位集资资建的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是从房产商那里买来的,有没有可能就办不下房证来,因为现在有些地方,城中村村民集资与房产商合作建的房现阶段办不下房证来,这类房买来自住还可以,想出手时因为没产权证是卖不上价去的,所以买时便宜卖时也贵不了,价格上是不是合适要考虑好。其次,当你确认房子不存在其他风险问题,决定要买时,一定要签定好合同,把可能引起争议的事项日后如何解决写清楚,双方签字生效后妥善保存,以备万一出现问题找法院也有个依据。再就是签定合同时的各项条款要合法,法律不支持的合同签了也得不到支持。祝你心想事成。
首先要看是否贷款,其次要看在哪个区办理了。 有快的,有慢的。 快的朝阳区:不贷款的情况下递件当日即可办理完毕拿到产权证。慢的如崇文区,需15个工作日才能拿到产权证。因为崇文区光是确权就需要7个工作日呢。
如果你和单位在98年办理公有住房(房改房)收购时,没有分户的《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下进行的,又签了买卖收购合同并已交付钱物,那就放弃算了。其一、没有办理分户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子仍然是公有房性质,也就是说你根本就没有房产权。(据你所述,估计是没有去办理)。其二、在单位内部调剂公有住房并且当时双方同意收购,是政策允许的。事后你反悔时又已交房,钱物两清,交易完成。其三、打官司起诉,费时费力费钱财,还不一定赢。 如果你已经持有分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且此证仍在你手里,而你并不是真要房子自住,只是当时卖价认为低了吃亏了,你可以直截了当的明说要加补售价才肯办过户手续。因为你现在是不可能再收回房子的了,就是打官司如赢了也不会把房子判回只能补钱和解,法律是不允许将现居住的人强行迁居的。同时现又买入此房子的人也会催促单位办理好房产权证的,得了利的人是不会轻易放手的。通过谈判,取得三赢的结局最好。 商榷之见,相互交流。
乡产房只能在集体内部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能办房产证,更不能上市交易,只能私下买卖,乡镇府同意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