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前您肯定得收集有关房子的各种信息,如果您是第一次买房肯定得发蒙,去哪去收集有关资料啊?下面我们将告诉您收集楼市信息的五大途径: 1、看专业的媒体介绍 术业有专攻,房地产信息当然由专业的房地产媒体来提供。2、楼盘的广告宣传 几乎每个楼盘都会做宣传,您可以很容易获得一些最基本的信息。 3、朋友介绍 一个楼盘有良好的口碑是重要的,朋友介绍的楼盘往往是比较信得过的,不要错过机会。 4、房展会 逛房展会是最省心、省时、省力的选房方法。 5、实地勘察 到施工现场走走,是购房人的一条上策。买期房的很多人选房时只看楼书上的户型图,在收房时才发现实际情况与楼书有差异。除了在签订合同时尽可能详细外,购房人最好和置业顾问到施工现场按图对位指认,一旦发现与合同内容不符,要据理力争,必要时可聘请律师交涉。 分析资料准备买房 资料收集了一大堆,可看来看去觉得哪个说得都挺好。这可怎么办啊?别着急,我们来教您。 学会看楼书 1、看图画 经过美化的楼盘效果图,不合比例的卡通式的交通位置图都不足信。购房者应该注意,楼书上的平面图也有学问,购房人应由大到小进行阅读,首先应研究小区总体规划平面图,确定小区的环境布局是否理想,是否有足够的绿化率与车位,楼与楼之间的间距是否够大,是否影响采光,仔细了解小区内外的道路交通情况,进出小区是否方便,是否有保安系统,垃圾是否集中处理等。然后看整幢楼的平面图,最后看自己拟选购的单位平面图。 2、看方向 有些房地产项目的楼书首先明确:“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原则。通常坐北朝南的建筑最好卖,房地产发展商宣传惟恐不及。 3、看文字 销售单上标注的价格一定要搞清,起价、均价、开盘价、清盘价各不相同,有时楼书上出现的价格只是供应几套的优惠价。另外,楼书上承诺的交楼日期、建设材料、配套设施等也可能在日后发生变化,因此签约之前一定要落实清楚。 教您看广告 一、物业的名称、位置、售价 房地产广告中通常都配有一个物业位置图。但这种图示只是示意性的,并不是准确的距离位置,而且多数情况下,开发商总是刻意将自己的物业与市中心其他显赫物业的距离拉近。因此,看位置一定要以标准地图中的为准,而不要仅从广告中的位置图中去“找感觉”。 房地产广告中标注的价格,一般情况都是起价,即项目销售的最低价,客户实际购房价格则要根据楼层、朝向、户型结构,以及工期进度而定价。 二、物业的外观或户型图 项目的整体外观图,其中属于期房的全部是电脑绘制的效果图。 有的房地产商为了展示自己项目户型的特点或优势,在广告中也将户型图摆出来展示。购房人应注意,这样的户型图可能与实际有误差,广告的“感觉”和到房屋里面实际的观测有时会有很大的差距。 三、物业配置设施情况及周边的环境描述 这部分内容是最易出现不实之处的地方,比如对卫浴设施、装饰装修材料、电梯等,发展商在广告中往往都冠以“高级”、“进口”之类的定语,而不写明具体是哪个品牌、何种规格;对于周边环境则更可能是言过其实。诸如“距……多少公里”;小区周边汇聚了什么学校、公园、豪华购物商场之类的描述,其实事实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因此,要想知道配套设施到底是何标准,最好要以签订购房合同时所列的细则为准,并且要在附加条款中让销售方注明设施的品牌、型号、规格。周边环境是否像广告中所说的那样,最好也要实地考察一番。 四、开发商、代理商、设计施工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名称 凡是正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广告中肯定要打上开发商的名称。如果有代理销售机构,一般情况下广告中也会打上代理商的名称;发展商如果想以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证实自己的实力雄厚,广告中有时也可以见到列出设计、施工或者物业管理公司的名称。 五、物业销售的资质证号 北京市的外销商品房必须要在广告中注明:京房市外证字第×号;内销商品房则必须要在广告中注明:京房内证字第×号。在广告中打出这样的销售许可证号,说明项目已具备上市条件,在立项和日后办理产权手续方面不会有较大的偏差。 六、销售电话及咨询方式 房地产广告中,售房热线电话是最不能少的。但看到房地产广告之后,最好是将广告整个的内容都吃透、分析透了,再拿起电话进行询问。 购房合同怎样签 看中了自己喜欢的房子,也决定了购买,那接下来的就是签合同了。虽说有了新合同示范文本,从根本上保护了购房者的利益,但是条款的细节及补充条款的签订还有很大推敲的余地,这些细节对购房者来说也都是关乎实际利益的,切不可小视。 签约前多去几次售楼处 很多人从签了认购书到签约之前的一段时间里,(一般为一周)就很少去售楼处,等到售楼处通知催促签约时,可能连自己买的房子还不太了解,比如有多少车位?车位多少钱?物业管理费是多少?这些事项都没有搞清楚是不能签约的。在签合同之前,要多去几次售楼处,了解项目的情况,看有没有日后发现你根本不能接受的问题,签约时要集中精力研究合同条款,连项目已有的或应有些什么都不尽了解,如何签补充条款呢? 把每项承诺都记下来 售楼业务员介绍项目时,是你问到什么就答什么,他想到什么就介绍什么,不像合同内容那样有固定的格式,在签合同时,你是按照合同一条条地讨论,有很多东西没有写在里边,自己可能也会一时想不起来,签完合同回家再想起来,售楼小姐曾答应过有地下储藏室或一家送一棵树的,这时想起已经晚了,所以平时谈话时,售楼小姐的每一点承诺都要记录下来,能写进合同里的尽量要求写进合同里去。 不厌其烦地请教律师 在签约时,一般会先见一下律师(一般开发商会请一个律师到售楼处帮助签合同),要知道律师是开发商请的,但律师费是购房人出的,所以律师有责任帮助购房人搞清各种法律细节,有责任维护购房人的利益,然而律师只有在签了合同后才能取律师费,所以律师也是希望顺利签约,他们不会自动帮助你质疑开发商的,所以这时你自己不厌其烦地请教律师才是重要的。 平心静气地逐条推敲 很多人被通知签约前,还没有见过合同是什么样的,签约时拿到4份待签字的合同,读着极其专业的法律术语,头就开始发大,简直不知所云,这时签约显然不利,不如提前要一份合同复印件,回家和家人一起平心静气地一条条研读,把可能的疑问和想补充的地方记在旁边。 如何收房、验房 房子终于交工了,也终于等来了开发商的收房通知,在激动之余您需要冷静下来,因为在收房过程中门道也不少。 审查开发商必须提供的材料 如何判定项目是否符合交付条件呢?一般来讲,业主现场收房时,开发商要出具以下证明: 一是《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它通常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在内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等。《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二是通常说的“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如装修、装饰注意事项;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等。 三是开发商要向业主出示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住房面积的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报告,以及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以上这些文件,业主可以拒绝收房。 对所买房屋进行综合验收 查验相关材料之后,业主可对房屋做综合验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A、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B、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C、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D、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迹,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间的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有的话,务必尽快查明原因)。E、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物业人员尽快修复,否则在装修中会很容易打穿楼板,妨碍邻里关系)。F、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打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G、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可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在验收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详细注明,并同物业人员确定解决方案和解决日期,如果确实不能当时收房的?要详细写明不能收房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以明确责任。如果没有问题,业主就可以签署《入住交接单》,领取自己的房屋钥匙了。收房结束之后,业主可以在开发商的协助下,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两证”。 楼市提醒 实地看房最重要 买房子可不同买其他商品,广告中说得再好也得实地走走,看看周边环境,考察开发商实力,货比三家不吃亏。 注意补充条款 有些楼盘的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补充条款的地方,先填写了自己的一些补充条款。这些条件往往是只对开发商有利的。比如有的开发商在合同上补充了这样的约定: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和外墙面使用权,小区和楼宇命名权归出卖人。这显然对购房人不利,这就意味着购房人虽然买了房屋,开发商还可以在它的外墙上有所作为。开发商的补充条款只表明了开发商的态度,购买人如不接受可以不签合同,也可以就这些条款增加些你的限制条件,以达成妥协,比如,外墙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约定。 专家提醒 收房携带8种工具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水笔——用于签字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验收房屋 小贴士 什么是五证? 商品房买卖中必须具备的“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最佳收房流程 核验业主材料→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业主做综合验收→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北京现代商报 李海鹏
最有升值潜力的肯定是郑东新区,不过房价也最高,如果不急着入住,可以重点考虑
因为有容积率这项指标,所以才有多层建筑与高层建筑之别。
2010年1月1日,天津碧桂园市区展销中心已正式对外开放,位于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与黑牛城道交口五一阳光底商,现场地中海风情的布置将让您身临其境地感受“五星级的视觉盛宴”!
顶楼的不建议购买,顶楼最多的问题就是漏雨,12层是空气滞留层,粉尘严重
上次去现场的时候已经看到样板房了。另外听说在武昌也开了展销中心。有个联系方式,有兴趣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中国 咸宁 0715-8819988(现场) 027-888888888(武汉)。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病毒、细菌等致病微生物也伺机而动。尤其是在遭遇“倒春寒”时,反复变化的天气更容易让致病体“乘虚而入”,而发热是此时重要的症状之一。 最近,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收治了几例持续发热的重症产妇,症状主要是咳嗽、头痛、全身乏力,体温徘徊在39℃~40℃。由于治疗及时,病情已得到了有效控制,目前情况均良好,健尔玛足疗机,胎儿也无危险,足疗机什么牌子的好。 据广医三院产科刘慧姝主任医师介绍,健尔马足疗机好不好,由于春天气候多变、天气潮湿,加上妊娠期免疫功能的改变,孕妇很容易感冒。 “但是不少孕妇对于感冒发热并没有足够的重视。”刘慧姝说,在她遇到的患者中,不乏一些对感冒、发热没有及时治疗而导致不良后果的例子。“有一些孕妇因怕吃药打针会影响胎儿,就一直拖着不治。结果,有的患者被送到医院来时已经高烧40℃,由于持续发热以及病情加重,发生了早产甚至死胎的情况,最后后悔莫及,乐天派足疗机。” “如果及早发现及早治疗,这些情况都可以避免。”刘慧姝说,足疗机价格{15857993109}警:过敏的人不适合带两种 套,孕妇感冒有可能对胎儿产生一定影响。如孕早期感染流感病毒可能垂直传播,与胎儿唇裂、腭裂、神经管畸形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畸形高发相关;感冒症状中发热可能增加胎儿神经管缺陷的风险,还可能导致胎膜早破、早产等不良妊娠结局。而且由于孕妇本身心脏负荷增加、呼吸代偿能力降低,病情容易重症化,尤以中晚妊娠孕妇为甚,严重时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健尔马足疗机怎么样。 刘慧姝强调,孕妇如发现自己有感冒征兆,尤其持续高热,或伴咳嗽、头疼、胸痛、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一定不能掉以轻心,最好在家人的陪同下及时到医院进行正规检查和治疗。(记者黎蘅 通讯员葛峰)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人民网健康频道 (责任编辑:刘婧婷)
房地产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或者说总建筑面积,包括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总的用地面积)之比,计算公式为: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100% 例如:总用地面积10000平米,总建筑面积18000平米,则建筑容积率就是1.8 。 一般来说,高层住宅容积率不一概超过5,多层住宅不应该超过3,但是有些项目因为成本原因做不到。
有道理,新天际的房子我看挺适合楼主的。
长期看必然是上涨的趋势,就象工资和物价一样 但是有必要对其进行调控,免得影响民生和危害到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
山与湖是不是该市比较少的自然资源?如果是的话选择这个,如果不是的话,查一下该市的整体规划,看看城市规划中行政单位有无搬迁至最新的那个楼盘的消息,高速路口的开通是炒楼的题材,将来繁华与否要看商业中心与市政中心的规划.
金隅•长安山麓位于海淀区,向东距西四环约2.8公里,往北距西长安街玉泉路约3公里,距离市中心不远、交通便利、市政和生活配套完善、人口密度适中、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都相对较好 。附近也有沃尔玛、世纪金源等商业配套,有301医院、306医院等医疗配套。总的来说交通比较便利,配套设施也比较不错。
你合同上既然写的车棚大小和实际大小差不多,那你们只能认倒霉。你说当初看的车棚比这个大,有什么证据? 你们签合同的时候为什么不看好了再签? 虽然与实际不符,可这根本不能算是欺骗。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你们自己不小心,怨不了别人。 补充: 中介能够给你们的也就是口头道歉了。 当初带错地方是他们的责任,但是合同是没有问题的,这里面中介并没有涉嫌欺骗,只能怪你们自己没有看清楚。
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当初给了中介明确清晰的指向,那么你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中介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给出了错误的指向,那么你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照目前的情形看,很可能你与中介方都没有足够的证据,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你们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退房并返还房款,承担购房人的损失.
这种事应该在学校里面贴纸出来阿 或者在学校论坛里 这人流量多小啊
同等条件下租户确实有优先购买权. 其实你们的处理并不是很妥当, 还请个律师重新签订一份合同.甚至把租客不搬致使交易不成功的责任也揽到自己身上了...... 业主将房子卖给你们,告知租户是他的义务,而不是买方的义务.租户要求优先购买,你们可以业主违约为由,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双倍赔偿定金.这是法律允许并支持的.并且这一招会让业主权衡利弊从而促成交易.也使你们由被动变为主动. 现在签订了新的合同,而合同中又有因业主未告知租户,由你们自行与租户协商的条款,如果通过法院判决,对你们是非常不利的. 我个人是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去协商解决此事,建议你们找那些社会关系比较多,也比较擅于处理复杂关系的人想想办法.
呵呵,看来你是属于被政策误伤的那群人啊. 再等个把两个月吧,现在是政策消化期也是买卖双方博弈期,过两个月房价的走势应该是比较明朗了.
按照合同法是不需要退的,但是要看你们双方在交纳定金的时候是否有什么约定。 但是如果购买方能够证明出售放有重大隐瞒或者违约行为的,不仅应该退还定金,还应该双倍返还
该设备层属于业主的共有设施,是计算到公摊面积的,所以开发商根本没有出售的权力,切莫因小失大
虽然已经买了2年,但是入住多长时间?合同一般指交付使用后半年,实际上很难做到,因为很多城市房管局规定就是全部资料齐全也要180个工作日。
应该来说是按建筑面积收费比较合理的。看有没有文件,不然你可以拒付,或通过法律途径了解吧
合同签的不一样不属于欺诈,但如果交付标准与合同决定不符,属于没有达到交付标准,可以索赔.
手续大致为:签定买卖合同、立契过户、产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涉及的税、费主要有:契税、登记费、交易税。没有房产证,签合同管用吗?
1、合同已经备案、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是不能卖的!(1)可以等对方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再买;(2)等对方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和备案后,向开发商买。 2、你的(2)点没有必要那么复杂。无论你是从中介那里买二手房,还是从开发商那里买商品房,都可以直接向银行按揭贷款,何必又送钱给担保公司呢?
二手房交易时买方应该负担20%个人所得税和5.7%的营业税. 购房时间是按房产证的发放时间来计算的.
你还是履行吧大不了再卖,你还能挣钱呢多好啊,想卖给我发邮件啊shibmengqf@ 你以后提问给点积分行不行啊 真抠门
一定要和买商品房一样,了解开发商的资质情况和是否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必须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楼宇对讲费,太阳能费用的问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是小问题。 提醒一下:我在今年6月刚刚处理了一个利用所谓顶账房进行诈骗的案子。购买者,也就是受骗者也是只有发票,没有签定买卖合同,更没有看看开发商的资质证书和预售许可证(那个骗子只有营业执照,没有资质证书和预售许可证)。
1、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是谁的,要查验对方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最好还有《土地使用权证》),必须是原件。2、了解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是否抵押(《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会有他项权利记载),是否查封,是否被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限制等,如果抵押,抵押权人是否有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3、是否出租,如果出租,租赁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4、是否有房屋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5、在签合同时,可以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按其范本签买卖合同。
物价部门要求中介代理费最高不得超过3%,我爱我家有些时候是由卖方支付2%,买方支付1%,所以你的收费是1%也不足为奇。
15-20个工作日办下贷款。一手房的合同中不会体现贷款方面的东西,它是开发商跟某家银行合作的,你问一下是哪家银行就行了。
开发商的做法有误,买卖合同原件应该是有三份的,一份是在开发商、一份是在银行,另外还有一份是在你本人手上。最好你再去找开发商咨询一下。
办了房产证,购房合同就没什么用了.卖房子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就行了.
房管局的老爷们才不会审查合同,除非他们吃饱了撑着,备案说白了就是登记存档加收钱。
1、询问开发商是否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2、不能更名的话,那就只能等产权证下发之后办理产权过户并且交纳税费了
有工作年限的限制,你工作几年了? 这与公司的规定有关,超过年限可以自己交
最好的办法就是带上身份证到原购房处补张发票,买房者是消费者,购房发票又是特定发票,完全可以补。
公积金贷款是按你当时公积金余额和贷款年限而定的,只要你按时换贷。不会因为你未交公积金而受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规定,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交存的住房公积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职工个人按规定所计利息收入免征利息所得税。根据市财政局、市房改办《关于200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经二[2000]842号)规定,北京市的企业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根据《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2002]字第100号)规定,在单位自愿的前提下,单位可向市中心所属各归集部门,按住房公积金规定缴存比例,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申请,经批准其超过上限部分可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2号)的规定,违反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违反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权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揭发、检举、控告单位上述违法行为。举报时,举报人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书面投诉信件,写明被举报单位的违法事实、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同时附举报人与被举报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工资收入证明等材料。
夫妻共同财产。 彼此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是平等的,至于登记在谁的名下无所谓。
要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比如你的公积金帐户内是否每月按时缴纳?你是否贷过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额度主要看公积金帐户余额,商业性贷款主要根据个人收入,两者是独立的。
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随着贷款利率的上调而相应微幅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其中,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78%调整为3.96%;5年以上贷款则由现行年利率4.23%调整为4.41%。以10年10万元公积金贷款为例,月还款额度将增加到1032.05元,每月比加息前多还8.63元。但这与同期商业性房贷下限5.51%相比,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的年利率低1.1个百分点。 为此,对于已经和还在继续缴存公积金、已买房和即将买房的市民来说,他们该如何使用好自己的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呢? 实例一:贷款者使用说明 自己激活公积金 文/程域 自从两年前,用公积金买的那套房子被我卖了以后,公积金就成了被我和先生遗忘的东西,尽管我们自己住的那套房子还是纯商业贷款的。最近是财务发的一张公积金对账单提醒了我。 仔细瞧瞧,哇!两年多的时间,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款已经到了5位数,本来也是不在意的。后经财务分析才感到不合算!“为什么不冲还贷呐?”马上打电话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惜那个114登记的热线咨询电话一直处于忙音状态,灵机一动,就打贷款银行的热线电话。交通银行的工作人员在电话里指点我:如果我是贷款房屋的主贷人的话,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公积金的对账单就可以到交通银行办理。于是我带着两个银行要求的东东到了贷款发放银行,在柜面说清提前换贷的要求后,工作人员马上就着手办理了。 公积金冲还贷款分几种方法:用于贷款扣款,比如公积金冲还贷款后几个月之内可以不用自己交贷款了;用于本金的冲还贷,就是每月的还款额减少了。想想还是第二种方式合算,这样可以少还很多利息了。 本来我还想在用公积金冲还贷款的同时,保持每月的贷款额度不变,这样就缩短了贷款时间,但是银行不同意这样做,没办法我只能放弃了。到第二个月时,冲了大概10000元左右,我每月的还款额少了30多元。 不过,我也为今后再买房贷款公积金埋下了埋笔:我先生的公积金账户里面也有将近2万元的公积金余额,我分文不动,就等今后再买房子的时候用他的账户去贷公积金。 我有朋友也忽视了公积金,结果在买房的时候大叫不合算。这位朋友因为辞职在家闲逛了半年多,公积金账户自然被她也遗忘了,结果在她要买房时才发现公积金的利率要比商业贷款合算得多,这才想去激活公积金账户。但是被告知:要激活公积金账户至少要等半年有正常交款记录后才能进行。这样地只能眼巴巴地放弃了这个10万元低息贷款的机会,好在她还能从账户中提取自己过去积存的公积金。 实例二:无贷款者使用说明 让公积金变现 文/乐之 外企拿着高薪的周先生买房一次性付款,自然就没想过公积金的事。还是他的同事提醒他,买房一次性付款后,半年内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他才想到了提取现金这事。 经询问财务科,他拿到了提取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的表格,单位也在相应的表格上盖了章。在网上一经查询,可把周先生乐坏了,因为平时自己交的补充公积金很高,现在两类公积金累计的余额已达9万多元。兴冲冲到达最近的建设银行后,才发现自己还有许多问题没搞清楚,在此也特意提醒大家:公积金提现要去已购商品房的所在区的建设银行支行。比如你购买的商品房是徐汇区的,你就要去徐汇区的建设银行支行。他们的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期间中午11点半至1点半为午休时间。另外,一些相关的资料也需复印,如: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社保卡、买卖合同、契税单等。因为银行可能不提供复印服务,所以大家最好事先复印好。 准备好这一切之后,周先生来到了房子所在区的建设银行,拿齐了自己填好的表格(注意:只需要填上你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即可,金额一栏留给银行工作人员填写,他们知道可以提现的准确数据)、单位证明和所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来他还排在队伍的后面,可因为前面的人不是资料不全就是复印不对,结果不到10分钟就轮到了他。银行整个审核过程不过10分钟,就帮他开出了留有密码的定期存单。 凭着这张存单,周先生在自家门口的建设银行顺利提款,年初构思好的理财方案正好用这笔钱去实现。 公积金使用误区 误区之一:公积金只能用来贷款目前,公积金缴纳者通常会存有一个误区,即认为只有向银行贷款时才能使用公积金。其实,公积金除用于贷款外,还可因为购房、建房、装修等事宜,将公积金这一“长期金融不动产”活用起来。贷款者每年还可提取公积金一次用于冲还住房贷款。 误区之二:公积金转存储蓄更划算目前,有许多人认为公积金的存款利率很低,钱存在公积金账户里不划算。于是,他们在购房、建房、私房翻建和大修时,在现有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也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但公积金提取出来之后,却又没有很好的投资去处,于是将其作为一年期的储蓄定期存款。这样一来,看起来是赚了,但实际上却是亏损的。因为不管是活期存款,还是一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实际收益都低于公积金存款收益。因为住房公积金的年利率不仅要高于存款利率,且不征利息税。因此,要是不需要使用公积金储存额,且提取公积金后又没有好的投资渠道,就不要提取公积金,应该让公积金年复一年地利滚利。(据悉,目前公积金当年年度缴存额的计息利率为0.72%,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为1.72%。) 上海市公积金贷款细节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查询职工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于每年7月份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结存单》,了解住房公积金余额;也可拨打声讯电话 ,或到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查询。此外,如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余额有疑义,还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账号到建设银行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 ■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次性提前还清全部贷款;另一种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一次性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未到期之前,借款人一次性将贷款余额与当月贷款利息还清的还款方式;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未到期之前,借款人在一定条件下一次性偿还部分贷款本金和当月贷款利息的还款方式。 部分提前偿还的,应在贷款合同正常履行一年后,且提前偿还的金额不少于上月还款额的六倍。 ■对那些已经申请了房贷,但还未获得贷款放款的市民,如果有补充公积金,可根据自身情况,撤消原申请,重新向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享受新政策,人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还贷压力,根据新规定,补充住房贷款额度从补充公积金存储余额的2倍调整到15倍,若借款人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小于10万元,则余额倍数改用20倍重新计算。这样,用较少的补充公积金余额就能获得较多的贷款。对此,银行专家建议,最好先了解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情况,假如余额很低,不妨等账户余额达到一定金额时再利用。 专家还提醒说,对于申请最高20万元公积金住房贷款者,必须将手中已有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再次购买新的房产时,才能使用此政策。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 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和住房公积金的来源情况,经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自2005年2月1日起微调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取消贷款前住房公积金须累计缴存满两年的限制。只要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时间和金额)即可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倍数。若借款人受基本公积金缴存余额15倍的限制而贷不足10万元,则计算该条件的余额倍数放宽到20倍,仍贷不足10万元的,按实际计算额度放贷; 三、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与基本公积金贷款一样的贷款倍数。补充住房贷款额度由补充公积金存储余额的2倍调整为15倍,最高限额由3万元调整为10万元(同上,若借款人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小于10万元,则该条件的余额倍数改用20倍重新计算); 四、调整借款人计算还款能力的工资基数比例。将计算基本工资比例由40%调整为50%; 五、其他已有明确规定的贷款条件不变,继续执行。
二手房 + 转按揭 + 公积金 + 个人办理 = 不可能办
国有企业一般都要给正式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各缴5%,一般以工资作为基数。 有的私企也在向国企看齐,但大多数私人企业没给职工缴住房公积金。
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1:筹集住房资金; 2:提高职工个人购房、建房能力; 3:使房屋福利分配制向房屋货币化分配转变。
来源:北京晨报 第一批已购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交易高潮即将来临,已购经济适用房(即我们俗称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上市进行买卖,成为老百姓现在最关心的话题。根据2004年5月20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1999年修建的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在2005年已经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了。对此,房屋中介公司“我爱我家”专业人士就新规定下,已购经济适用房如何再上市进行买卖的问题进行了解析。 已购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对于如何计算“住满5年”的时间问题,专家指出: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例如同样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在未住满5年的情况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于26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出售。并且,购买此套房屋的购房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以购买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两种情况的出售人都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0.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例: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 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即购买者首先必须具备北京市常住户口,其次购买者家庭年收入应在人民币6万元以下。 符合此购买条件的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购买人凭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后的缴款通知书、缴款收据、《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
不能了,就算单位又按经济适用房卖给你房了在你办房产证时也会遇到麻烦,你在买第一套经济适用房办理审批表时已经登记了夫妻双方的信息,一个家庭只能办一套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 不过有个办法可以搞定,你们先协议离婚等你们单位的经济适用办好后并且两套房都办完房产证后再复婚,这样就没任何问题了。 我就是这么办的,现在有两套经济适用房
可以签个合同,但是不能明写他的指标让给你云云,而是以对方的房子作为抵押向你借款的事由签合同,在合同中写明一些限制条件,比如:付款时要将房产证交给你;何时交割,否则赔款多少等等.就是说要用合同规定对方必须在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期限内还款但对方没有还,造成必须将抵押物交付的事实(对方明白其中奥秘),比如,让对方写个借条,规定还款期限是30天,但是合同日期向前推两个月,既签合同的时候已经使对方处于违约状态,只有交割房屋来履行合同(双方真实意图的体现),同时要规定对方必须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等必要条件,防止今后对方反悔或者对方单位出面干涉,合同要签的对方必须把房子交给你,否则就要造成巨大损失.即使上法院也必须交房子才行.这种合同是没有现成的,可以请律师代写,说明情况,让律师提出限制条件.
可以的。但是,这是属于一种“赠与”行为,你剩余的贷款则和你父母无关的(当然你父母自愿帮你),然后你到相关部门办理一下相应手续就可以了。
两种年限实际还款额不一样, 贷款15年的还款总额度少--每年还的本金额多,所以还的利息总额少。 贷款30年的还款总额度多。 另外,银行公布的利率5年以上都是一样的。只是如果是第2套以上购房贷款,银行采取标准利率,第1套的贷款采用标准利率下限(即90%)。
1、还清剩余贷款后等产权证下发之后再办理过户; 2、在开发商的“大产权”办理下来之前与开发商协商“改底单”,但是如果你的父母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那么只能改作商业贷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