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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居住不满5年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

请问居住不满5年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

我听说二手的经济适用房的交易与普通商品房的交易规则是不一样的,前者比后者更为严格,但具体细节我没有找到相关资料。现我本人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已与房主达成了买卖二手经济适用房的意向。此房于2003年开发,2004年10月入住,房产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不日即将发放。我有住房公积金,准备以公积金贷款购买此房。现请求指教下列问题:一、二手经济适用房在未居住满5年的情况下,如何才能上市交易?交易价格有无限制?交易手续都有哪些?我是否应补足土地使用费?其他方面有无要求?二、此种情况下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三、二手经济使用房交易过程中,都需要哪些税、费?请熟悉房地产业务的专业人士与律师不吝赐教!谢谢!!

全部答案

  •   1。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出售人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买受人需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及《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等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3。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0.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土地出让金,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4。买卖双方所需资料齐全后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交易过户的相关手续,待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出来后,携带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全部

      1。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出售人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买受人需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及《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等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3。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0.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土地出让金,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4。买卖双方所需资料齐全后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交易过户的相关手续,待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出来后,携带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公积金交纳地所属的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收起

    七***

    2005-04-15 17:25:51

  • 建议到新浪房产网的二手房栏目去查,基本你问的问题都有解答.有相关法规,也有具体程序

    建议到新浪房产网的二手房栏目去查,基本你问的问题都有解答.有相关法规,也有具体程序收起

    w***

    2005-04-24 21:42:25

  •   来源:北京晨报 第一批已购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交易高潮即将来临,已购经济适用房(即我们俗称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上市进行买卖,成为老百姓现在最关心的话题。根据2004年5月20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1999年修建的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在2005年已经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了。
      对此,房屋中介公司“我...全部

      来源:北京晨报 第一批已购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交易高潮即将来临,已购经济适用房(即我们俗称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上市进行买卖,成为老百姓现在最关心的话题。根据2004年5月20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1999年修建的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在2005年已经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了。
      对此,房屋中介公司“我爱我家”专业人士就新规定下,已购经济适用房如何再上市进行买卖的问题进行了解析。   已购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对于如何计算“住满5年”的时间问题,专家指出: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例如同样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在未住满5年的情况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于26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出售。并且,购买此套房屋的购房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以购买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两种情况的出售人都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0.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例: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
         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即购买者首先必须具备北京市常住户口,其次购买者家庭年收入应在人民币6万元以下。   符合此购买条件的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
      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购买人凭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后的缴款通知书、缴款收据、《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
       。收起

    s***

    2005-04-15 11: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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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认购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和发展商签订认购合同,合同中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是定金抑或是预约款?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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