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粮大户如何申报粮食生产补贴?
种粮大户如何申报粮食生产补贴?
凡符合补贴条件的种粮大户,均需自行向耕地所在的乡镇 政府或农场申报。种粮大户申报时,必须如实填报《江西省种粮 大户补贴申报表》,并提供第二轮土地承包证明、租种耕地合同 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种粮大户每季插秧完毕后,必须向耕地 所在的乡镇政府或农场申报水稻实际种植面积情况,乡政府或 农场对种粮大户每季自行申报的种植面积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后,并进行核实。
答::以农村税费改革“三定”方案中核定的计税面积和计税产量为依据,据实核减退耕还林面积后,按面积和产量各占50%的比例计算。约为4.06元/亩,11.46元/人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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