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
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答:根据法律,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