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对在铁路线路两侧从事采矿爆破作业是如何规定的?
条例对在铁路线路两侧从事采矿爆破作业是如何规定的?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在铁路线路两侧从事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应该遵守有关采矿和民用爆破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1000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确需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应该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长期以来,部分单位和个人在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中,不考虑施工范围、施工时间、开采程度以及爆破的强度,随意开采、任意爆破,对铁路设施设备造成了巨大损害,严重威胁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安全,因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导致的铁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针对上述现象,原《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作出了铁路线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禁止采矿、采石及爆破的规定,成效显著。
然而,在实践中,随着采矿、采石以及爆破作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这种“一刀切”的管理方式显得过于简单。因此,这次修订对相关内容作了调整,规定了在铁路线路两侧从事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应该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如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
需要指出的是,本次修订取消了1000米范围内严格禁止从事上述作业的规定,并不意味着放松对该区域内这些行为的规范和管理。条例三十四条第二款明确了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1000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确需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应该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之所以规定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主要是为了强化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
因为在铁路线附近进行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不仅直接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安全,也有可能影响铁路通信信号或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的运用质量,若不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并达成一致,共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就可能干扰正常的运输调度指挥,甚至可能导致行车中断、列车倾覆等重大事故。
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在铁路线路,铁路建设施工作了哪些规定?
答:铁路营业线施工,包括在营业线本线和本线邻近区域,从事各 种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邻近区域 施工,包括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从事铁路既有...详情>>
答:适合自己的..才是重要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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