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铁路建设单位违反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从事铁路建设单位违反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条例对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依法作了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但这只是对单位处罚。单位违法的根源是单位主管人员没有切实尽到管理职责,直接责任人员没有履行相应的职责,归根结底是一种渎职行为。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在对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这样才能惩戒违法人员,督促违法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充分履行安全责任,确保铁路安全。为此,本条规定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答: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道路管理部门或者道路经营企业未履行铁路、道路两用桥检查、维护职责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上级道路管理部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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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他的思想里,他认为只有自己是值得尊重的,因为他给员工提供了工作机会,给了儿子生命,妻子不用工作就能养尊处优详情>>